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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北京市扶持中小微企业16条举措,各委办局操作细则来了

近日,北京市发文出台16条措施

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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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推出 “16条” 措施帮中小微企业渡难关

北京市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 “16条” 政策要点


北京市各委办局迅速出台实施细则

减免房租

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

提高政府采购市场份额

多渠道补贴与返还

……

一起来看看

还有哪些具体措施

将帮助创新创业的你渡过难关


中关村管委会

1. 出台十条举措,重点支持疫情检测诊断、治疗及防护等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发及产业化,人工智能技术产品在防控治疗相关服务、药品器械防护用品生产制造以及无人物流等领域的应用,大数据、物联网、5G、高端芯片、虚拟现实等技术产品在抗击疫情一线的创新应用等五大技术领域。

2. 公布首批138项抗击疫情相关的自主创新技术清单,涵盖百世诺、博奥晶典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等多家中关村生物医药企业的病毒检测技术与疫苗研发技术,隔离区巡控测温机器人等机器人 “战疫” 技术,金山医疗云的 “应急物资管理系统” 等大数据与云服务技术等,共涉及86家中关村企业,其中部分技术已经投入使用,助力科技 “战疫” 。


市科委

1. 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孵化服务机构为入驻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疫情期间产生的房租费用。

2. 配合人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市金融监管局等部门,落实对十大高精尖产业、科创类企业的信贷等扶持政策。


市经信局

1. 推动中小微企业房租减免

2. 降低融资担保费率

3. 加强信用评级管理

4. 提供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支持

5. 启动创客北京 “疫情防控专题赛”

6. 开展 “小企业大学” 应对疫情专题培训

7. 支持 “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8. 推动金融机构开发应对疫情特色产品和服务

9. 加强政策宣贯解读和信息收集反馈

10. 加大政府采购力度


市司法局

1. 组建律师专家服务团,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

2. 开通中小微企业法律咨询热线12348专席服务

3. 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专门公证服务


市财政局

1. 采购人应在现行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金额和比例。

2. 市政府采购中心应在 “北京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综合查询平台” 中加挂中型、小微型企业标识。采购人执行协议供货或定点采购时,原则上应优先选择中小微企业供应商。

3.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 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微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在履约保证金、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

5.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鼓励采购人允许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微企业分包。

6. 市财政局将实时统计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等政策落实情况,并将结果推送市级各单位,相关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市人社局

实施援企稳岗政策,进行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困难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等补贴支持措施。

上述业务均可在线办理,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互联网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法人办事” - “用人单位岗补社补”、“企业失业保险返还”、“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 申请相应补贴,培训补贴在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模块申请。


市商务局

对受疫情影响暂停举办且年内继续在京举办,参展中小微企业数量超过参展企业总数50%的商业展会项目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展会项目,按照不超过实际缴纳场租费用50%的标准给予支持,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自2月5日起,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停征特种设备检验费。各执收单位根据企业提供的最近一次纳税申报和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定后停征中小微企业特种设备检验费。

停征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后,各执收单位依法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统筹安排。


市国资委

中小微企业承租京内市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开办便民设施、超市、药店、养老、教育培训、工业仓储等,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月份租金。用于办公用途的,减收2月份租金的50%。区属国有企业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市广播电视局

1. 线上提交备案审核材料

2. 压缩备案审核工作时间

3. 帮扶受疫情影响的重点题材节目

4. 为创作生产反映防疫抗疫的视听作品开通绿色通道

5. 调整优秀网络视听节目申报要求

6. 优化网络视听平台备案制服务

7. 通过直播形式开展多层次专业培训

8. 进一步发挥网络视听协会职能作用


市金融监管局

加强金融服务快速响应机制和网络建设,开展 “网上畅融工程” 快速对接服务,充分发挥银企对接系统作用,提升金融服务可获得性,降低服务成本。


开发区管委会

1. 搭建开发区 '一网通办' 平台,推行不见面审批。

2. 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居家工作、弹性生产、离岗不离产的支持力度。

3. 通过政策支持、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企业开发提供视频会议、协同办公、任务绩效等云办公产品。

4. 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智联、猎聘等平台开设开发区中高端人才招聘专区,为企业提供免费线上招聘服务。

5. 中小微企业承租区内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经营活动,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月份房租;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给予2月份租金50%的减免。鼓励产业园区、商务楼宇等单位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给予一定资金补贴。

6.利用 '亦企服务港' 平台,做好中小企业的服务管家,为企业提供政策信息,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市税务局

受疫情影响纳税申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办理延期纳税相关流程如下: 

1.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2. 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3. 停业登记

另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延长2月纳税申报期限,具体如下:

2月

1-24日

申报缴纳资源税(水资源税除外)、按期汇总缴纳纳税人和电子应税凭证纳税人申报缴纳印花税。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申报缴纳世界文化遗产公园门票收入,彩票公益金、彩票业务费代收。

4-24日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代收。


北京银保监局

1. 全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其中国有大型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20%。对因受疫情影响经营暂时出现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中小微企业,监督北京银行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研究予以展期、续贷等个性化金融服务方案,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2. 完善本市企业续贷服务中心功能,加快建设企业首贷服务中心,持续提高中小微企业 “首贷率”、信用贷款占比,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占比提升20个百分点以上。

3. 推动2020年全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2019年再下降0.5个百分点。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1. 引导辖区内银行将信贷资源向单户授信1000万以下的中小微企业倾斜,在2019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快速增长的基础上,努力确保2020年普惠型小微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其中,国有大型银行的普惠型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20%。

2. 引导辖区内金融机构加快和扩大LPR定价基准的运用,推动2020年全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2019年再下降0.5个百分点。

3. 为支持防疫工作,人民银行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放专项再贷款 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20〕28号),通过专项再贷款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向相关直接参与防疫的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的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

4. 充分发挥北京市银企对接系统作用,提升金融服务可获得性,降低服务成本。

5. 进一步降低十大高精尖产业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地区资金困难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力争2020年科创类企业贷款同比增长不低于15%,有贷款余额的户数同比增长不低于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