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北京学者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二)坚持科学精神,恪守学术规范,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并得到广泛认可。
(三)在本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经济组织、非营利性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事自然科学、工程科学技术研究及实践工作。
(四)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较强的原始创新能力、较大的发展潜力和广阔的国际学术视野。其中,在自然科学领域,应带领科研团队潜心开展科学研究,取得突出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在工程科学技术领域,应带领科研团队取得重要研究成果或实现重要技术突破,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五)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有特别突出成就和较大发展潜力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但最大不超过47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一)推荐单位出具的推荐工作情况报告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二)《归口推荐人选一览表》电子版(见附件2)及纸质版1份,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三)《青年北京学者候选人基本情况表》电子版(WORD格式,见附件1)及纸质版3份。纸质版由申报人签名,并在“工作单位意见”栏内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推荐单位意见”栏不需填写和盖章。请候选人务必仔细阅读申报表填报说明,认真填写“研究工作所属领域”。
(四)附件材料扫描电子版1套(PDF格式)及纸质版1套,文件夹命名为“人选姓名+附件材料”。内容包括:
1. 申报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2. 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及获得基金资助相关任务书或合同关键页。项目书或合同书中须明确显示申报人是项目主持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并请在申报人姓名下方划线标注。
3. 获奖证书关键页。对于所获奖励还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颁奖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4. 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和目录,重要学术专著版权页,研究技术报告、重要学术会议邀请报告及其他形式代表性作品的摘要,并请在申报人姓名下方划线标注;重要引用和评价情况的相关材料(应为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和著作的引用和评价,并请注明出处)。
5. 发明专利、制定标准等证书及相关实施情况的材料。发明专利须经授权且有专利号。
6. 主要新产品/新装置/新工艺/新材料开发情况的材料;
7. 非公经济单位候选人在现单位连续1年以上社保缴纳个人权益记录。
上述附件材料应与《青年北京学者候选人基本情况表》填写内容一致,并标注序号排好顺序;如无相关材料或提供材料与所填报内容不相符的,作为无效材料处理。报送材料应不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
以上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并左侧简单装订即可。
上述所有电子版文件应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beijingxuezhekexie@126.com。文件名称应写清推荐单位及推荐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