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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经信局发布了《北京市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未来,本市将围绕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分类指导、精准施策,为北京中小企业带来9大福利。
1.优化营商环境
在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的营商环境方面,本市将继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推动企业注册登记、注销更加便利化;推广应用电子执照,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可应用税务、社保等业务办理;推广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告知承诺、优化准入等方式推进“照后减证”。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招标投标、军民融合发展等方面打造公平竞争环境,提供充足市场空间;不断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推进“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最大程度实现准入便利化。同时,落实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营造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深入推进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中小企业实质性减税降费方面,将简化税收征管程序,优化办税服务模式。对创业投资企业和个人投资者投资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实行税收优惠;落实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收取行为,持续减轻中小企业经营负担。
在普惠金融方面,本市将深化落实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继续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再贴现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小微企业500万元及以下小额票据贴现。同时,将支小再贷款政策适用范围扩大到符合条件的中小银行(含新型互联网银行),将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纳入中期借贷便利的合格担保品范围,增加小微企业融资规模和比重;督促银行提高小微企业授信业务考核权重,加强对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的监测和考核,加大贷款发放力度,规范服务收费,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本市也将加快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充分发挥北京市融资担保基金的基础性作用,探索形成担保机构竞争互促的发展格局,增强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融资服务的内生动力。紧密跟进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发展策略,引导担保机构逐步取消反担保,降低担保费率。不断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加快搭建融资担保平台,大力支持发展政策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规模;推进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和风险缓释机制建设,构建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联动、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多层次风险分担模式;落实风险补偿政策,提高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代偿补偿资金的使用效益;落实并统筹用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
在前期本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基础上,将进一步采取预算预留、消除门槛、评审优惠。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联合投标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为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提供指导和12服务,让中小企业及时了解和享受各项优惠政策,依法及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等信息,为中小企业开展政府采购项下融资业务提供便利。
在深入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本市还将依托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推动与商业银行共享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黑名单”以及纳税、社保、水电煤气、仓储物流等信息,改善银企信息不对称,提高信用状况良好中小企业的信用评分和贷款可得性。
未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也将提档升级。本市将优化中小企业服务供给,并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降低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成本。到2020年底,累计认定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不少于80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不少于80家,签约合作的头部服务机构不少于100家。
日前,市经信局发布了《关于推进北京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本市将认定和扶持一批在细分行业内技术实力强、产品质量好、服务水平优、市场份额高、品牌影响大、发展前景广且符合北京市高精尖产业方向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本市拟对认定的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一业一策”、分类支持“专精特新”专项服务包,服务内容主要涉及财税、投融资、空间落地、市场开拓等方面。
日前,市经信局发布了《北京市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2019-2021年行动计划》。市经信局表示,将通过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特色载体,鼓励大企业发挥“行业龙头+孵化”的引领作用,利用“互联网+”等手段,引导大企业开放场景应用、共享生产要素、加强创新协同,推动大中小企业深度融合、相互嵌入式合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