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委办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开展有关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新一期规划备选项目准备工作的通知》(发改外资〔2019〕1746号),国际金融组织新一期规划备选项目涉及亚洲开发银行、新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主权贷款。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于2019年12月27日前报送有意向使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项目。现就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贷款重点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生态环保、区域经济合作、社会民生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具体详见附件)。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点任务,突出地区、行业特点,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注重发挥贷款项目在推动改革发展方面的创新示范作用,认真做好贷款项目申报工作,并合理选择贷款机构和确定项目贷款规模,明确项目实施单位和贷款偿还担保责任,落实配套资金来源,严格审核债务风险。
二、申报项目材料应具备基本达到项目建议书深度(新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申请材料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的项目文件和还款承诺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概况、项目建设目的和必要性、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价、拟申请借用贷款类别、项目概算和资金来源、贷款偿还责任等。具体可参照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前期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京财外〔2017〕385号)准备申报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开展有关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新一期规划备选项目准备工作的通知》(发改外资〔2019〕1746号)(详见原文)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