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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指南|最高1000万!2019年人工智能开源开放创新平台建设专项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决策部署,支撑北京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加快培育特色化、引领型的产业生态,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的若干措施》(京海发〔2018〕1号)、《关于加快中关村科学城人工智能创新引领发展的十五条措施》(海行规发〔2019〕5号),制定发布支持人工智能开源开放创新平台建设专项申报指南。
一、支持政策
鼓励创新主体建设开源开放创新平台,为人工智能研发应用提供基础支撑。支持行业龙头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建设人工智能协同创新平台,面向行业开展技术和产品创新;鼓励企业围绕重点领域及视觉、语音识别、自主决策控制等关键共性技术搭建人工智能开源及共性技术平台;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建设人工智能公共计算平台并向行业开放计算资源。对于对人工智能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技术提升起到突出支撑和带动作用的平台,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对于特别重大的平台,原则上可根据其支撑和带动作用连续支持三年。
二、重点支持方向
1、协同创新平台
鼓励行业龙头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建设自主可控的、支持多种异构硬件的大规模开源开放创新平台,支持云端训练和部署,以及面向移动端、边缘设备的自动化模型压缩和部署。平台具备一站式开发、定制化训练等功能,并向高校、科研机构、广大开发者提供服务。
2、共性技术平台
鼓励企业基于人工智能多模态信号处理、语音识别、图像识别、自然语音理解、声纹识别等关键技术搭建共性技术平台,提供深度学习基础算法和模型等服务。面向人工智能重点应用开发算法库、模型库,大幅缩短开发周期,降低研发成本,满足企业和个人开发者快速构建智能设备产品的需求。
3、公共计算平台
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建设人工智能公共计算平台并向行业开放计算资源。面向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开发需求开放算力资源,降低企业开发成本,缩短开发周期,提升研发质量。
三、支持对象
1、在海淀区注册、纳税,并在海淀园纳统,信用等级良好的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可以和驻区内的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主体,以及服务于中关村科学城发展的其他单位联合申报,但其他主体和单位不享受资金支持。
四、申报要求
1、项目具有明确的技术创新性,具有清晰、可量化的目标及考核指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合法取得知识产权且知识产权清晰。项目完成时需提交企业突破核心关键技术,搭建平台和实施效果有关证明材料。
2、项目执行周期1-3年,项目应有与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的等比例自有资金投资(不含土地投资和建安成本投入),项目申报时已有一定研发基础和资金投入。
3、项目应对特定行业、领域生态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形成能够引领产业变革和技术颠覆性创新的产业生态平台,至少带动20家以上的上下游产业链的企业接入该平台,且对企业发展和产业集群创新起到核心带动作用。
4、联合申报的项目应有牵头企业和联合单位的合作协议,牵头企业须承担60%以上的投资额及相关任务,协议中应对各方的责权有明确约定。
5、对于特别重大的项目,原则上可以连续支持。项目实施单位完成阶段目标后可申请后续资金支持,海淀园管委会组织对项目阶段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是否给予后续支持的主要依据。
五、申报材料
1、企业通过专项资金平台http://zxzj.zhsp.gov.cn/进行在线申报,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提交《人工智能开源开放创新建设专项申报书》及有关附件材料。 
2、项目专项审计报告、企业信用报告和知识产权评估报告。企业在申报项目同时需要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已完成投资额、已实现收入(如有)的专项审计报告、企业信用报告;在项目初审结束后,园区将组织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评估。
信用报告相关通知:提交企业信用报告且信用等级需达到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含评级报告和征信报告)中无不良信息记录(具体详见当年的《购买信用报告费用补贴项目申报指南》或《在专项资金工作中启动企业征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3、企业通过专项资金平台项目初审后,将《人工智能开源开放创新平台建设专项申报书》和相关附件材料送交到海淀园产规处东618房间,要求胶装成册(一份)。
4、如申报材料不属实,海淀园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申报时间及受理单位
申报时间:2019年10月28日-11月27日
受理单位: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委会产业规划发展处

海淀园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