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海淀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的若干措施》(京海发〔2018〕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核心区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意见》(京海发〔2014〕10号)、《海淀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4〕9号),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企业实现可持续创新发展,结合海淀区实际情况,特发布2019年度海淀区企业研发费用补贴专项申报指南。
详细政策文本、报送材料、政策解读等资料获取,欢迎致电「长风联盟」张健:135-0127-3313。
Part.1 支持对象
申报单位为海淀区注册并纳税,列入北京市科委官网公示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名录库或在中关村示范区(管委会)官网公示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名录库,并纳入海淀园统计范围的高新技术企业。
Part.2 支持内容及标准
(一)支持企业可持续创新。对成立3年以上(2016年1月1日前成立),连续三年(含)以上加大研发投入,且上一年度研发费用增长500万元以上、研发投入强度超过海淀园统计范围企业2018年度平均水平的企业,通过后补贴的方式,按照不超过上年新增研发费用30%的比例进行支持,最高300万元。其中不同收入规模的企业应分别符合下列标准:
1. 上一年度总收入在5000万元(含)以下的,应最近连续两年研发费用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
2. 上一年度总收入在5000万元—2亿元(含)的,应最近连续两年研发费用复合增长率不低于40%;
3. 上一年度总收入在2亿元到—10亿元(含)的,应最近连续两年研发费用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
4. 上一年度总收入10亿元以上的,应最近连续两年研发费用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
(二)支持初创期和技术驱动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成立时间在3年(含)以内(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成立),上一年度研发费用增长500万元以上、且研发费用占上一年度企业总收入超过40%的企业,通过后补贴的方式,按照不超过上年新增研发费用30%的比例进行支持,最高补贴150万元。优先支持人工智能、生命科学、颠覆性材料、量子科学等前沿产业领域企业。
(三)指标注解。2016、2017年研发费用是指研发经费支出合计,包括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委托外单位开展研发的经费支出和当年形成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支出。根据《2018年年报和2019年定报制度》,2018年研发费用为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合计,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委托境内研究机构、境内高等学校、境内企业、境外机构)以及其他费用。
研发投入强度是指2018年研发费用合计除以2018年企业总收入(根据2018年中关村科技园区统计报表计算)。
2018年新增研发费用计算方法:2018年中关村科技园区统计报表中的2018年研发费用合计-上年研究开发费用合计计算。
最近连续两年研发费用复合增长率计算方法:
其中A为2017年的研发费用增长率(根据2016、2017年中关村科技园区统计报表数据计算),B为2018年的研发费用增长率(根据2018年中关村科技园区统计报表中的2018年研发费用合计和上年研究开发费用合计计算)。
Part.3 申报流程
企业需登录统一申报平台(以下简称 “申报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申报平台入口:http://www.bjhd.gov.cn/zxzj/。
企业通过申报平台在线填写注册信息,按注册的组织机构代码(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申报平台,选择 “在线申报” 栏目,按要求进行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
报送材料包括:
1. 在线提交《海淀区企业研发费用补贴申报书》
2. 已形成销售收入的企业,提供最近连续三年的中关村科技园区统计报表(盖章上传)。尚未形成收入的科技型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交相应年度统计报表。无统计报表的不予受理。
3. 连续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注册年度起)。
4. 申报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须提交企业信用报告,且信用等级需达到BB级(含)以上及信用报告(含评级报告和征信报告)中无不良信息记录(具体详见当年的《购买信用报告费用补贴项目申报指南》或《在专项资金工作中启动企业征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Part.4 监督管理
1. 获得海淀区企业研发费用补贴支持资金的申报单位须按国家相关会计制度进行账务管理,应接受海淀园管委会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并需配合开展宣传、调研、报送信息等工作。
2. 各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区分正常的生产成本费用支出和研发费用支出,如实填报研发费用支出数额,一经发现通过弄虚作假手段获取研发费用补助的,海淀园管委会将会予以通报,并责令其退回已拨付资金,一定时期内海淀园管委会不再受理其相关公共政策支持资金的申请。
Part.5 附则
本指南海淀园管委会(区科信局)负责解释。
Part.6 申报时间及受理单位
申报时间:2019年8月9日—2019年8月25日
受理单位:海淀园管委会(区科信局)科技发展处
详细政策文本、报送材料、政策解读等资料获取,欢迎致电「长风联盟」张健:135-0127-3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