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完善产业技术应用支撑环境,提升产业创新公共服务能力,促进产业发展和行业质量提升,保障和支撑新技术、新业务的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对2019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专项—支撑5G商用与物联网服务能力提升、车联网应用环境建设、质量管理和技术应用能力提升进行公开招标。
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代理 “2019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专项-支撑5G商用与物联网服务能力提升” 的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标编号:0714-EMTC-02-00911
分包号 | 分包名称 |
1 | 5G近场空口射频测试方法研究与验证 |
2 | 面向5G多形态终端的新型空口测试系统开发 |
3 | 基于整机的5G核心射频器件及天线的仿真评估 |
4 | 高性能存储器设计验证 |
5 | 基于边缘计算的物联网技术测试验证 |
6 | 物联网操作系统开发与应用 |
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代理 “2019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车联网应用环境建设” 的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标编号:0714-EMTC-02-00910
分包号 | 分包名称 |
1 | 车联网通信身份认证体系建设 |
2 | 基于多接入边缘计算(MEC)的车路协同应用系统应用示范 |
3 | 车联网在线检测监测系统建设 |
4 | 特定场景车联网应用管理和支撑服务系统应用示范 |
5 | 数字孪生自动驾驶测试评价体系建设 |
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代理 “2019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质量管理和技术应用能力提升” 的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标编号:0714-EMTC-02-00909
分包号 | 分包名称 |
1 | 质量分级评价技术试点应用 |
2 | 现代质量工程技术方法应用 |
3 | 制造成熟度管理方法应用试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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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分包”为最小的投标单位。投标人须以“分包”为单位进行投标,并以“分包”为单位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人可投任一个分包、多个分包或所有分包,但同一个法人单位,无论单独投标还是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分包。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2019年7月24日至2019年8月5日,每天(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过期不售。
2、地点: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21层标书发售处
3、招标文件每包6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而被否决。
投标人注册:投标人登录 “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网” 注册。购买标书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购买招标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页面右下角 “投标人操作指南”)。
支付:
电汇购买:完成 “注册” 后,以 “电汇” 方式支付并上传电汇底单(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电子版” ;
现金购买:完成 “注册” 后,现场以 “现金” 方式支付,审批后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电子版” 。(购买现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 电大厦21层标书发售处)。
网上在线支付购买:完成 “注册” 后,按 “网上在线支付” —提交—个人/企业账户付款—网上支付—进入银联电子支付页面完成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电子版” (银行卡应具备银联、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注:说明
① 请在汇款附言上注明招标编号。
② 标书款发票:开立增值税发票以贵司注册时填写企业信息为准。
③ 务必于投标截止期前在 “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网” 完成投标保证金相关信息填写,并上传保证金电汇底单扫描件。务必将投标保证金的电汇底单以分包为单位上传至对应项目的分包中。
④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可以牵头人名义购买招标文件,同时下订单时在备注处注明联合体各成员方营业执照中的名称。
举例如下:
A公司、B公司和C公司组成联合体,A公司为联合体牵头人,则该联合体投标人由A公司(即联合体牵头人)在网站完成注册,购买招标文件,在订单备注中注明 “联合体投标人的名称为:A公司、B公司、C公司联合体” 。
4、变更(替换、增加、减少)联合体成员时,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完成变更登记。
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方便投标文件的接收,请将文件于2019年8月16日上午7:30-9:30(北京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19层多功能厅(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
3、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8月1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4、投标人应派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将投标文件递交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9年8月1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19层多功能厅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在境内承担拟投项目的条件和能力,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诚信守法;
2、投标人必须出具项目建设所在地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所属中央企业(集团、总部)推荐盖章的项目基本情况表。全国性行业协会可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司局推荐盖章的项目基本情况表。(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属单位、部属高校无需推荐,可提供加盖自己单位公章的项目基本情况表。项目基本情况表盖章日期需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后。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项目基本情况表)。
3、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具有主持同类项目开发能力或经验;
4、已牵头(或单独)承担过工业转型升级项目的投标人,在截至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还有超过实施期6个月仍未完成验收项目的,不得再牵头(或单独)申报(项目实施期包括经批准同意的延期时间);
5、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或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成员)不一致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必须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真实,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8、本招标项目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投标人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其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需注明查询时间且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9、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近三年内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执行情况良好,在相关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中未出现违规、违法问题;
10、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