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对每个城市支持1.5—2亿元,2019年安排1—1.5亿元,剩余资金以后年度考核通过后拨付。城市可采取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股权投资等方式,统筹用于支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一)必做内容
1. 提升支撑产业发展能力。引导建立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立产业重大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联合应对机制,深化产业知识产权协同运用;实施产业规划类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指导产业规划决策和企业运营活动。
2. 提升知识产权产出质量。优化专利资助奖励政策,大力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构建一批对产业发展和国际竞争力具有支撑保障作用的重点专利池;开展企业商标品牌培育提升行动,引导优势企业打造全球知名商标品牌。
3. 提高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支持企事业单位贯彻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健全商标品牌管理体系,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企建设;深入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支持专业机构为中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集中托管,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支持拥有技术、法律、商业、知识产权等多方面综合能力,复合型、实战型,专业化、国际化的知识产权运营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4. 拓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提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度,拓宽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质押物范围,探索专利商标混合质押新模式;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及补偿机制,发挥知识产权保险作用,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完善投融资活动中的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服务,支持以收购知识产权为重要动因的企业并购活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探索设立知识产权交易机构。
5. 建设区域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聚集区。立足产业园区,以专利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知识产权代理、法律、评估、咨询等服务机构为依托,建设辐射一定区域的实体化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灵活采用购买服务、绩效奖励、股权投资+项目支持等方式,培育一批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
(二)选做内容
1. 探索知识产权服务产业发展新路径。推动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重点打造一批优质地理标志产品,培育一批知名的地理标志产品;鼓励商标品牌服务机构提升服务水平,提高企业商标品牌资产运用能力,建立科学的商标品牌价值评价体系和标准;支持区域性、产业性、功能性知识权运营中心建设,打造综合性、集团型、专业化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提供全链条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提升城市知识产权运营能力。
2. 丰富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供给内容。拓宽现有产投、创投基金投资方向,将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纳入投资对象;鼓励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差异化发展,探索形成基于企业知识产权价值发现的投贷联动模式;引导建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围绕战略性产业投资运营专利、商标,构建高价值知识产权资产组合;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工作。
3. 创新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举措。根据地区发展水平和产业发展需求,积极探索其它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有关创新性、改革性举措,推动城市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