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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国质量标杆企业遴选启动,您家企业符合条件吗?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北京质量协会及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和《中国制造2025》关于 “打造质量标杆企业” “发挥质量标杆企业引领作用” 的要求,深入推进工业质量品牌建设,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9〕53号)要求,我局现征集遴选2019年全国质量标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遴选范围

       全国质量标杆的遴选范围:各类组织在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工具以及互联网手段,通过引导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周期开展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促进产品、工程、服务质量和经营质量提升的适宜、系统、有效的经验,并能为其他组织学习借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的经验。

(一)企业运用进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工具,促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提高质量和效益,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既可以是全面的质量管理和提升经验,也可以是应用某种方法或在某个方面的专项质量管理和提升经验。

(二)企业广泛运用大数据、互联网、智能化等新技术手段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顾客满意水平和企业效益,促进模式创新的典型经验。

(三)企业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了产品或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取得良好经营绩效的典型经验;以及生产性服务业如交通运输业、现代物流业、金融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和商务服务业等企业在提质增效方面的典型案例。

(四)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标准)具有专业化、特色化、精细化、新颖化特点,并在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方面具有显著成效的典型经验。

(五)企业运用质量管理方法(技术)在环保、健康、安全管控等社会公益性事业中取得的重大成果,使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协调优化的典型经验。

遴选标准

(一)科学性和创新性

所应用的管理方法(技术)符合科学规律,符合质量管理基本规律。

所借鉴的管理方法(技术)能结合企业实际进行应用,并具有创新性;或是企业结合实际独创且有效的管理方法。

(二)系统性和示范性

典型经验应是企业推广多年的成熟方法,经验介绍应逻辑清晰,内容完整,能展示对该管理方法(技术)的系统性应用情况,如相关推进目标、组织保障、政策制度、资源配置和实施过程等。

典型经验应对关键环节重点说明,展示特色和亮点,包括从中获得的经验或教训,以增强典型经验的示范性。

(三)显效性和发展性

以相关的数据和事实说明,通过应用该管理方法(技术),企业的质量和效益水平得到明显提升。鼓励展示连续多年数据,以及与竞争对手和标杆的对比数据,以说明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有证据表明,应用该管理方法(技术)提升企业质量管控能力的典型经验,在同行业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可借鉴性。

申报条件

       质量标杆是指有关组织应用先进质量管理的理念、方法、工具或互联网手段,开展质量管理和改进创新活动,以提高质量水平、提升经营绩效的典型经验。

  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均可申报: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连续保持盈利;

  2、在质量、诚信、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3、其申报的方法和经验已在本单位成熟应用,对质量和绩效提升有明显促进作用,在地区和行业内表现突出;

  4、承诺被遴选为全国质量标杆后,积极参与相关经验的分享交流活动。

申报时间和要求

1、申报时间:请于6月17日前在线申报。

2、推荐要求:申报单位需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推荐,并将推荐表加盖公章后报送中国质协。

3、各组织单位可择优推荐3项典型经验,对于开展过本地区、本行业质量标杆活动的组织单位,可择优推荐不超过5个典型经验。

4、2019年继续采用网上申报系统(www.qmb.org.cn),申报单位需在线填写推荐表,经组织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申报材料。

评审工作

       中国质协将于2019年6月至7月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料评审和答辩评审,必要时对部分申报项目进行企业现场核查。评审结果将于评审工作结束后进行网上公示。申报单位可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查询评审结果。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