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产业服务金融工具,支持我市高精尖产业发展,促进京津冀产业链协同合作,我局拟公开征集供应链金融服务合作试点平台机构(以下统称“供金平台”),共同开展相关服务机制研究和资源对接试点工作。本次合作不提供保障工作经费,也不作为后续有关工作的前置条件,相关机构可自愿参加。
一、征集供金平台方向及相关机制
(一)供金平台方向
供金平台应能有效覆盖京津冀区域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领域供应链产业链,并运用金融科技手段,整合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信息,在真实交易背景下,构建供应链中占主导地位的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一体化的金融供给体系和风险评估体系,提供系统性的金融解决方案,创新融资产品和服务,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渠道。
(二)相关机制
市经济信息化局与遴选确定的供金平台组建联合工作专班,面向京津冀工业链协同发展和融资服务需要,共同开展服务机制研究,试点开展服务对接活动。试点供金平台自行承担自身的工作成本,由此合作形成的研究成果双方共享。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北京市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近三年在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无严重失信记录。
2.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某一领域产业链,能够服务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高产业链运行效率,能提供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有品牌产品。
3.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在创新供应链应用场景的融资产品研发设计、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4.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相关领域服务客户数国内领先,注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和业内口碑,具备发展成为相关领域知名企业的潜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进入合作范围: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有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
(二)专项条件
1.业务指标(以下3项需同时满足)
(1)供金平台服务本市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企业>100家;
(2)供金平台服务企业累计融资额>100亿;
(3)供金平台利用数字科技与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实现业务合作(实现与银行系统接口对接)>5家。
2.申报供金平台应具有线上服务能力,须搭建服务平台网站或APP或微信小程序信息化服务工具。
3.申报供金平台应具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
4.申报供金平台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规范的服务流程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5.申报供金平台能够有效整合各类服务资源,具备为企业提供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综合金融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等服务能力,且有较好的服务业绩和服务经验。
三、申报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单位应根据发布材料清单相关要求准备报送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佐证材料。
(二)填报时间要求
申报单位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和相关材料的提交,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规划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guihuachu@jxj.beijing.gov.cn。
四、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