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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类丨近期北京市资质荣誉项目一览

为了避免各企业错过近期项目申报

长风合睿空间为大家梳理一番

第二期  资质类

不要错过!不要错过!不要错过!

各企业快快行动起来吧!


01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北京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出处: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类别:资质类

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4月30日

北京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报时间为通知发布当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申报截止时间以申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并将完整书面材料寄送至受理部门的发件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02 关于启动2020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

出处: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类别:资质类

截止时间:2020年9月16日

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四批进行,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4月30日、6月12日、8月5日和9月16日。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并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到受理部门时间为准。


03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出处:科技部

类别:资质类

截止时间:2020年5月


04 2020年度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申报工作启动

出处: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类别:资质类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

2020年度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申报工作分三批,注册、申报进度具体安排如下:

1.2020年度第一批(总第十二批)

注册日期:3月27日-4月10日

申报日期:3月27日-4月17日

2.2020年度第二批(总第十三批)

注册日期:6月8日-6月19日

申报日期:6月8日-6月29日

3.2020年度第三批(总第十四批)

注册日期:9月21日-10月9日

申报日期:9月21日-10月16日

申报范围

符合《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管理办法》(京科发〔2014〕622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社会组织的产品、服务均可申请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经认定的新技术新产品(服务),可享受政府采购和推广应用等政策支持。重点征集可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新技术新产品(服务)。


05 关于组织开展第23批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创建工作的通知

出处: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类别:资质类

截止时间:2020年5月31日

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企业为在本市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企业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二)申请企业所属行业不在现行有效的《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范围之内(现有无生产制造环节的研发型总部企业除外);申请企业的工艺和设备不属于现行有效的《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所列内容。

(三)申请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亿元(建筑业不低于15亿元)。

(四)企业技术中心必须在企业组织结构中独立设置,企业决策层高度重视企业技术创新工作,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五)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企业上一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不低于1000万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60人(软件和专业技术服务业不低于80人)。

(六)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企业上一年度拥有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软件和专业技术服务业不低于300万元、建筑业不低于1000万元)。

(七)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八)有较好的资源整合能力,并与高校、科研院所进行项目合作、项目委托、联合研发、研发代工等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或者与相关企业开展联合共建技术中心等形式的合作。

(九)企业重视知识产权工作,近三年内获得的有效知识产权不少于10件(含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至少一种,其中制造业企业上一年度必须有发明专利申请)。

(十)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1. 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2. 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3. 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十一) 总部企业申请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的,技术中心须在京设立。

母公司技术中心已是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其子公司从事的业务领域与母公司不同的,可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06 关于开展2020年度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出处: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类别:资质类

截止时间:2020年6月19日

申报条件

申报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应符合《办法》第四条规定;申报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应符合《办法》第五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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